為進一步織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不斷擦亮“常有眾扶”民生名片,從7月1日起,常州市調整提高低保、特困、孤兒等救助供養(yǎng)標準。
調整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市居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1000元調整到每人每月1020元,月增20元。
調整提高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標準。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照每人每月1945元執(zhí)行,其中對分散供養(yǎng)并符合條件領取城鄉(xiāng)居民社會養(yǎng)老保險金的城市特困人員實行差額發(fā)放;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按照市政府公布的2023年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發(fā)放,即每人每月1326元,月增26元。照料護理標準,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按照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由長期護理保險評估認定為重度/中度)、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具備生活自理能力三檔確定,分別為每月1500元/900元、342元、200元。
調整提高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機構養(yǎng)育孤兒每人每月由2743元調整到2858元,月增115元;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由2194元調整到2286元,月增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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