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政民互動 >> 熱點回應 >> 正文

關于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國補)的熱點回應

發(fā)布日期:2024-12-10  瀏覽次數(shù):  字號:〖默認 超大

2024年4月24日商務部、財政部等7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和2024年7月24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fā)《關于加力支持大規(guī)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

補貼對象

報廢車型要求

購買車型要求

補貼標準

個人消費者

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

購買燃油乘用車

補貼1.5萬元/輛

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

或報廢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

購買新能源乘用車

補貼2萬元/輛

問:補貼時間是什么?

答:自2024年4月24日(含當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24時止。

補貼申請時間: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24時。

如需更改補正相關信息的,也必須于2025年1月10日24時前完成。

問:怎么提交補貼申請?

答:(1)手機端可通過支付寶、抖音等平臺首頁搜索“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或直接掃描“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二維碼,進入申請頁面。

2024年汽車以舊換新報廢補貼申領平臺二維碼

支付寶掃一掃


微信掃一掃

抖音掃一掃

云閃付掃一掃

(2)電腦端可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站(https://qclt.mofcom.gov.cn),點擊“汽車以舊換新”專題,進入申請頁面。

問:舊車有什么要求?

答:舊車須報廢。報廢車輛須為2011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乘用車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門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相應報廢機動車須要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問:購買的新車有什么要求?

答:申請補貼所購買的新能源乘用車為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燃油乘用車排量須在2.0升及以下乘用車。

問:提交資料后什么時候能拿到補貼?

答:完成審核材料復審和專項核查后,將按相關標準發(fā)放補貼至申請人填寫的銀行賬戶中,補貼將在審核通過后兩個月以內(nèi)發(fā)放完畢。

注意:必須使用一類銀行卡,否則可能影響補貼資金發(fā)放。

問:舊車車主和新車車主必須是同一個人嗎?

答:是的。無論國補或省補,所報廢或轉(zhuǎn)讓車輛與新購車輛的車主、補貼申請人及銀行賬戶戶名,必須為同一個人。

問:國補、省補可以同時都申請嗎?

答:同一輛新車不能同時享受國補和省補。

國補咨詢電話

常州市商務局:0519-85681253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返回頂部】【打印此頁】【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