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教育服務 >> 常見問題 >> 正文

積分管理如何排名?

發(fā)布日期:2022-02-04  瀏覽次數:  字號:〖默認 超大

積分滿20分(含)取得排名資格,分鎮(zhèn)按校進行排名。在總積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況下,根據申請人基礎分高低情況進行排名;基礎分再次并列的,根據申請人辦理暫住登記的時間先后順序進行排名。對填報其他鎮(zhèn)(開發(fā)區(qū))有空余學位的統(tǒng)籌公辦小學的申請人,其子女未被居住地公辦學校錄取的,在其他居住地學校所在地的申請人之后進行排名。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返回頂部】【打印此頁】【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