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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條例》新聞發(fā)布會實錄
發(fā)布日期:2024-06-12   瀏覽次數:   字體:〖默認 超大
  發(fā)布時間:2024年6月12日(周三)上午9:30
  發(fā)布地點:市行政中心2號樓A座6樓主任會議室
  發(fā)布主題:《常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條例》新聞發(fā)布會
  發(fā)布人員:許 玲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主任
       宋曉云  市人大社會委副主任委員
       顧賽男  市政府婦兒工委辦主任

  主  持 人:許德鋒  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任、市人大常委會新聞發(fā)言人

發(fā)布會主席臺

發(fā)布會記者席

許德鋒  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任、市人大常委會新聞發(fā)言人
  【許德鋒】
  各位記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歡迎參加常州市人大常委會新聞發(fā)布會?,F在我們舉行《常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條例》新聞發(fā)布會。下面,我向大家介紹出席發(fā)布會的領導,他們是: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主任許玲女士,市人大社會委副主任委員宋曉云先生,市政府婦兒工委辦主任顧賽男女士。

  首先,請許玲女士介紹《常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條例》制定過程和特色亮點內容。

許  玲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主任
  【許玲】
  各位媒體朋友,女士們、先生們:
  大家好!非常高興有這樣的機會向大家介紹《常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條例》制定過程和主要內容。首先,我代表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對各位媒體朋友長期以來對常州立法工作的關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
  《常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條例》已由常州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24年4月30日審議通過,經江蘇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于2024年5月29日批準,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立法過程
  近年來,常州市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聚焦社會政策友好、公共服務友好、權利保障友好、成長空間友好、發(fā)展環(huán)境友好五個方面,穩(wěn)步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工作,目前已成功入選第三批建設國家兒童友好城市名單。為了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系統化、規(guī)范化、常態(tài)化,提高建設水平和能力,有必要通過立法,進一步厘清各級各部門在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工作中的職責任務,建立健全促進兒童發(fā)展的長效機制,調動全社會力量參與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從而更好地營造兒童健康成長的環(huán)境和條件。
  該《條例》是2022、2023年度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預備項目,2024年度立法計劃正式項目。市政府婦兒工委辦承擔起草工作,市司法局進行審查,市人大社會委、常委會法工委提前介入法規(guī)的起草,期間通過問卷調查等多種方式,全面聽取各年齡段兒童的意見建議。2023年11月30日,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法規(guī)草案,并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了法規(guī)案。收到法規(guī)案后,市人大社會委采取調研、論證等多種方式對法規(guī)草案進行審查,提出了審查報告。12月27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對法規(guī)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
  此后,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將草案在《常州日報》、常州人大網、人大微信公眾號等主要媒體全文公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向全體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轄市(區(qū))人大常委會、市各相關部門、民主黨派、基層立法聯系點等征求意見;白云萍主任、韓九云副主任帶隊赴天寧區(qū)、新北區(qū)、武進區(qū)和經開區(qū)開展立法調研;召開市相關部門、系統、行政管理相對人等座談會,廣泛聽取政府部門、街道、社區(qū)、市民代表、中小學、幼兒園、托育機構、公園、兒童醫(yī)院等各方面意見;及時將草案修改情況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預審,組織專家咨詢論證。在此基礎上,法工委會同相關單位和部門,對收集到的修改意見和建議進行認真梳理研究,反復溝通論證,進行了多輪修改。2024年4月29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進行了第二次審議,并于4月30日表決通過。
  二、特色亮點內容
  《條例》是全國首部以“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條例”命名的地方性法規(guī),該《條例》緊扣國家《關于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的五大友好要求,突出規(guī)劃引領、標準引導,強化兒童友好空間建設,補齊兒童公共服務和發(fā)展環(huán)境短板,系統構建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制度體系,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有力有效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條例》分為六章、共四十八條,主要內容及制度設計如下:
  一是明確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責任主體。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涉及行業(yè)多、領域廣,需要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支持、人人參與的工作格局,凝聚全社會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合力。《條例》明確市、縣級市(區(qū))人民政府應當將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規(guī)劃及計劃,建立健全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協同推進機制,保障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財政投入;明確市、縣級市(區(qū))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以及發(fā)展改革、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住房城鄉(xiāng)建設等主管部門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職責任務;明確其他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工作;鼓勵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參與兒童友好城市建設。
  二是強化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規(guī)劃引領、標準引導。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難以在《條例》中都作出具體規(guī)定。因此,條例明確市、縣級市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應當組織編制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規(guī)劃,并明確了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規(guī)劃的重點內容。同時,還要求市、縣級市(區(qū))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規(guī)劃,編制實施方案、制定年度計劃。此外,《條例》明確市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組織市場監(jiān)督管理、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城市管理、教育、公安等部門,制定本市各相關領域的兒童友好建設標準、導則。通過標準引導,強化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科學化、標準化、規(guī)范化;鼓勵社會團體和企業(yè)制定兒童友好建設團體標準和企業(yè)標準。
  三是突出兒童友好空間建設要求。兒童友好空間承載了兒童日常生活與健康發(fā)展需求,同時也寄托了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條例》參考國家《城市兒童友好空間建設導則》并結合實際,明確構建城市、街區(qū)、社區(qū)不同層級的兒童友好空間體系。《條例》明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兒童友好空間建設要求,特別強調在城市更新中完善建設兒童友好空間。在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上,明確市、縣級市(區(qū))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組織推動兒童圖書館、自然博物館、科技館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加強對兒童使用頻率較高的公共服務設施的適兒化改造,配建適合兒童的服務設施、標識標牌系統和安全防護設施;在開敞空間建設上,明確口袋公園優(yōu)先配置兒童活動場地,綜合公園和有條件的社區(qū)公園配套建設滿足全齡兒童需求的戶外活動場所和游憩設施,郊野公園應當結合生態(tài)體驗和自然教育等特色,適當配置休閑游步道、自行車道、自然體驗點等游憩設施;在出行空間建設上,明確推進街區(qū)、社區(qū)慢行系統的建設和完善,方便兒童到達學校、社區(qū)公園或者其他服務設施,推行在學校周邊設置兒童過街通道、家長等待區(qū);在兒童友好社區(qū)建設上,明確配建與常住人口規(guī)模相適應的兒童服務設施,推進社區(qū)服務站、文化活動站等設施的適兒化改造,增設兒童游樂場地和體育運動場地,并將兒童友好社區(qū)建設納入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規(guī)劃,由相關部門制定完善有關建設、評價、驗收的標準規(guī)范。
  四是加強兒童公共服務供給。《條例》以加強兒童早期發(fā)展、托育、文化、體育公共服務供給為重點,細化補充了上位法相關規(guī)定。生命早期1000天被世界衛(wèi)生組織定義為人的生長發(fā)育“機遇窗口期”,這1000天,不光是兒童智力發(fā)育的關鍵期,也是人格發(fā)展、心理發(fā)展關鍵期,影響人的終身發(fā)展。《條例》聚焦生命早期1000天,構建兒童早期發(fā)展服務體系和普惠多元的托育公共服務體系。要求衛(wèi)生健康、教育等部門和婦女聯合會建立健全兒童早期發(fā)展工作機制,通過入戶指導、組織公益活動和親子活動、家長課堂以及開展線下指導服務等方式,推進科學育兒指導服務便利可及;明確設置社區(qū)托育點,支持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園區(qū)等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滿足幼兒家庭常見的“臨時托”需求,探索雙職工家庭“帶娃難”的破題之路。此外,《條例》明確加強兒童公共文化服務供給,要求公共文化設施及相關服務項目,按照規(guī)定對兒童實行免費或者其他優(yōu)惠;要求加大兒童體育服務供給,針對兒童戶外活動空間有限、體育資源不足和不均衡等問題,明確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等,學校應當按照本市規(guī)定將體育設施和場地向兒童開放,并要求教育、體育等部門制定學校體育設施和場地開放的具體辦法。
  五是營造兒童友好發(fā)展環(huán)境。《條例》圍繞營造良好家庭環(huán)境,明確政府應當推動家庭家教家風建設,教育行政部門、婦女聯合會應當協同推進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建設;明確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家庭教育和監(jiān)護責任。圍繞營造友好的社會環(huán)境,明確全社會應當樹立關心、愛護兒童的良好風尚,保護兒童合法權益,優(yōu)化兒童成長環(huán)境;鼓勵、支持和引導人民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開展有利于兒童健康成長的社會活動和服務。圍繞營造安全的成長環(huán)境,明確各級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構建兒童安全風險防控、應急處置體系;要求相關部門和機構按照各自職責建立涉及兒童的安全風險排查機制。
  六是構建兒童友好城市建設保障和監(jiān)督體系。《條例》注重固化成功實踐,融入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常州經驗”,開展了一系列探索性、建構性、前瞻性的制度設計。為保障兒童在社會公共事務、社區(qū)事務、學校事務、家庭事務中的知情權、表達權與參與權,實現“一米高度”看世界,《條例》明確建立兒童參與機制,并要求市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制定兒童參與工作的具體辦法;為貫徹兒童優(yōu)先理念,保護和促進兒童發(fā)展,設置了兒童影響評價制度、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評估監(jiān)測機制等探索性規(guī)定;此外,《條例》明確建立資金和人才保障機制,要求市、縣級市(區(qū))人民政府建立與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相適應的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投入保障機制并加強對兒童發(fā)展各領域專業(yè)人才隊伍的建設、培養(yǎng);基于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綜合性、系統性,《條例》強化了政府和人大的監(jiān)督職責,明確政府應當加強對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并定期向人大報告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情況,同時鼓勵社會各方參與監(jiān)督。
  我就發(fā)布這些,謝謝!
  【許德鋒】
  感謝許玲女士的詳細介紹。下面請媒體朋友就關心的問題提問,提問前請舉手示意。

江蘇廣電總臺記者現場提問

  【江蘇廣電總臺】
  今年2月,常州成功入選建設國家兒童友好城市,《條例》的出臺可謂正當其時。請問市人大社會委副主任委員宋曉云先生,《條例》制定的初衷是什么?將來會起到什么樣的作用?

宋曉云  市人大社會委副主任委員

  【宋曉云】
  謝謝您的提問。建設兒童友好城市,踐行的是人民至上的價值理念,彰顯的是制勝未來的戰(zhàn)略眼光,提升的是城市發(fā)展的綜合實力。國家“十四五”規(guī)劃綱要明確,要開展100個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試點。常州積極落實國家、省決策部署,將建設兒童友好城市擺上議事日程。市人大常委會緊緊圍繞全市中心工作,在全面調研基礎上,于2022年啟動兒童友好城市地方立法工作,將兒童友好從“柔性概念”向“剛性要求”轉變,實現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法治化。
  一是有助于一體化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是一項具有前瞻性、引領性、系統性的工作,涉及部門多、行業(yè)廣,任務重,需要立足長遠、統籌謀劃、逐步推進,形成全社會支持和積極參與的共建格局?!稐l例》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制約兒童發(fā)展瓶頸短板,將立法工作與城市建設工作同步謀劃、協同部署、一體推進,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
  二是有助于不斷鞏固和拓展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成果?!稐l例》的制定,以法治化思維高位推進常州兒童友好城市建設,通過強制度、提服務、保權益、拓空間、優(yōu)環(huán)境、促參與等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兒童友好城市建設長效機制,不斷鞏固和拓展兒童友好城市建設成果,在城市建設發(fā)展中實現孩子們健康成長。
  三是有助于推動兒童友好成為全社會的共同理念、行動、責任和事業(yè)。建設兒童友好城市是惠及千家萬戶的民生工程。《條例》的頒布施行,將進一步加大兒童友好理念傳播,推動融入百姓日常生活,提高全社會對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知曉率和參與度,推動兒童友好成為社會共識和全民自覺,為全市兒童創(chuàng)造更加美好的未來。
  法的生命力在于實施。市、縣級市(區(qū))人大及其常委會也將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qū)域內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工作的監(jiān)督,共同為兒童友好城市建設“保駕護航”。

現代快報記者現場提問
  【現代快報】
  請問市政府婦兒工委辦主任顧賽男女士,近年來,常州市在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工作方面有哪些具體的舉措?

顧賽男  市政府婦兒工委辦主任

  【顧賽男】
  “十四五”以來,常州市各級政府婦兒工委與兒童友好城市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堅守“兒童優(yōu)先”發(fā)展原則,協同推動兒童友好城市建設。一是重源頭健全政策體系。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立法,出臺《常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23—2025年)》,編制《常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總體規(guī)劃》,對“十四五”期間全市兒童健康、兒童教育、兒童安全、兒童福利、兒童環(huán)境等30項重點任務進行全面部署。二是強聯動打造示范項目。四級聯動推進兒童友好空間規(guī)劃建設及適兒化改造,完成53個重大項目,建設33個兒童友好社區(qū)、32個兒童友好學校、開通7條校園公交線路,正在探索建立具有常州特色的地下接送系統,今年新增12所學校實施此系統,成為全國首批、全省唯一的國家產教融合試點城市。三是優(yōu)服務提升發(fā)展環(huán)境。培育省級普惠托育機構43家、省級示范性托育機構(社區(qū)托育示范點)12家。此外,我們還建立了全省首個市級家庭教育研究院,并實現了社區(qū)家長學校全覆蓋。同時,全市所有公共圖書館、文化館以及公辦美術館均已對兒童免費開放。四是拓渠道傾聽兒童聲音。我們在全省率先將“兒童優(yōu)先”原則納入法規(guī)政策評估機制,并引入了分性別和分年齡的統計監(jiān)測制度。成立“童聲童議”兒童觀察團300余個,聯合舉辦“童眼看·童聲議”等主題活動,帶動更多家庭參與兒童友好城市建設。五是全方位營造濃厚氛圍。面向社會統一征集兒童友好城市l(wèi)ogo和宣傳標語,開展“世界兒童日”亮燈活動,探索兒童友好大數據智慧服務,打造兒童友好城市IP,推廣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理念全方位、立體式宣傳。

常州網記者現場提問

  【常州網】
  成長空間是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重要載體,請問市政府婦兒工委辦主任顧賽男女士,市政府婦兒工委辦將如何落實《條例》要求,推進兒童友好空間建設,讓兒童享受更高品質的成長環(huán)境?
  【顧賽男】
  兒童友好空間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條例》的出臺,將為兒童成長撐起一片藍天,為兒童友好城市空間建設奠定堅實基礎。市政府婦兒工委辦將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各地各部門從源頭規(guī)劃、標準制定,分層推進、示范引領,兒童參與、氛圍營造等方面,大力推進兒童友好空間建設。
  在源頭規(guī)劃和標準制定方面,我們將推動發(fā)改部門將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納入相關發(fā)展規(guī)劃和計劃,推動資規(guī)部門將兒童優(yōu)先理念融入空間規(guī)劃體系,推動住建部門在城鄉(xiāng)建設工作中全面落實兒童優(yōu)先理念,進行相關空間和設施的適兒化改造。牽頭編制至2035年的《常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總體規(guī)劃》,推動各部門制定相關領域兒童友好建設標準、導則。當前,常州市已出臺兒童友好社區(qū)、學校、醫(yī)院等兒童友好空間建設標準。下一步,我們將繼續(xù)推進兒童友好公園、兒童友好商場等空間建設的標準制定。
  在分層推進和示范引領方面,我們將推動各地各部門從社區(qū)、街區(qū)、城市3個層級推進兒童友好空間建設,構建5分鐘、15分鐘以及更大出行范圍的兒童友好空間體系。推動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公共服務設施、道路空間和公園綠地3類空間的適兒化改造。常州市已出臺2024年兒童友好10件實事,其中:新建10個兒童友好社區(qū)、20個兒童友好學校、15個校外活動基地、10個兒童友好醫(yī)院和10個兒童友好口袋公園等均被列為全市“532”發(fā)展戰(zhàn)略和市政府民生實事,將持續(xù)打造可觀可感的兒童友好示范空間。
  在兒童參與和氛圍營造方面,我們將研究建立兒童參與機制,繼續(xù)推進各級“童聲童議”兒童觀察團建設,讓更多的兒童代表能夠在空間建設等事務中參與決策、發(fā)表意見。我們會利用電視、廣播、互聯網和社交媒體等渠道,傳播兒童權利及其參與重要性宣傳,幫助兒童理解兒童權利,并確保兒童的聲音被聽見,幫助兒童成為空間的使用者、創(chuàng)造者和參與者,讓兒童享受更高品質的成長環(huán)境。
  【許德鋒】
  感謝市人大社會委副主任委員宋曉云先生、市政府婦兒工委辦主任顧賽男女士的解答,由于時間關系,今天的提問就到這里。如果大家對《條例》還有其他關心的問題,請與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聯系。感謝各位媒體朋友長期以來對常州人大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對常州立法工作的關心和支持。今天的發(fā)布會到此結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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