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處室:
今年,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政協(xié)十四屆四次會議共交辦我局人大代表建議20件(主辦10件、協(xié)辦10件)、政協(xié)委員提案45件(主辦16件、協(xié)辦29件)。根據(jù)市委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2020年人大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辦理工作的通知》(常辦電〔2020〕69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我局辦理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及時簽收受理。5月29日前,完成所有主辦件、協(xié)辦件交辦任務。
二、明確辦理責任。各承辦處室應加強對建議提案的綜合分析。把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列入本處室的重要工作,處長是建議提案辦理的第一責任人,重大、疑難問題應提交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要建立健全領導分管、處室負責、具體人員承辦的工作體系,辦公室要具體負責綜合協(xié)調、督查檢查、聯(lián)系溝通、復函校核等工作。
三、嚴格辦理時限。主辦件承辦處室要加強與協(xié)辦單位的溝通,充分發(fā)揮牽頭、統(tǒng)籌、協(xié)調作用。協(xié)辦件承辦處室要積極配合主辦單位,共同商討解決措施,共同抓好辦理落實。協(xié)辦件要在6月20日前將答復意見經(jīng)分管領導確認后,報辦公室復核后印發(fā)主辦單位。主辦件要在8月15日前將答復意見與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見面并填寫《辦理情況征詢意見表》,確認同意后經(jīng)分管領導簽字,報辦公室交主要領導簽發(fā)。
四、規(guī)范辦理程序。書面答復意見須按規(guī)定的行文格式打印,并在答復函首頁的右上角標明辦理結果類別:所提問題已經(jīng)解決或在本年度能夠解決的,以及所提問題有明確規(guī)定或所提建議已被采納的,用“A”標明;所提問題3年內能夠基本解決,承辦單位已制定解決措施或已列入改進計劃的,用“B”標明;所提問題因條件限制或其他原因,3年內難以解決的,以及所提問題需要向上級反映或留作參考的,用“C”標明。各主辦件承辦處室在收到統(tǒng)一印發(fā)的書面答復意見后,應向建議人、提案人提供。因建議提案辦理難度較大、耗時較長,未能如期完成見面答復的,由承辦處室提前向辦公室說明情況,并配合向人大(政協(xié))有關部門作出說明。
五、提高辦理質量。各承辦處室要高度重視辦理工作,要把與代表、委員溝通聯(lián)系作為提高辦理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加強走訪、調研、座談,充分聽取意見,進一步落實“辦前拜訪、辦中走訪、辦后回訪”的“三見面”制度。辦公室要及時掌握辦理動態(tài),了解辦理工作要求,抓好辦理進度和質量。對建議和提案中提出的問題,凡有條件解決的盡快解決落實;因客觀條件所限暫時難以解決的,要做好解釋工作,創(chuàng)造條件逐步解決;對存在不同意見的,要多方聽取意見,依法合理處置;對超出職責范圍的,要積極向上級政府或部門反映。對代表、委員不滿意的辦理件,應抓緊時間重新研究辦理,并再次書面答復建議、提案人。
六、穩(wěn)步公開辦理。按照國家、省、市相關信息公開要求,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將作為本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辦公室牽頭健全建議提案辦理答復與公開同步審查的工作機制,依法推進辦理答復、結果公開工作。對涉及公共利益、社會廣泛關注的建議提案,原則上都要公開,以回應社會關切,接受群眾監(jiān)督。根據(jù)實際情況,可通過集中見面等方式與代表委員面對面溝通,讓辦理過程更加透明公開。
七、完善獎懲機制。組織人事部門可參照市相關考核評估文件要求,將承辦處室辦理情況納入年度優(yōu)秀處室考核體系。
八、加強信息宣傳。建議提案辦理過程中,各承辦處室要加大信息宣傳力度,注意收集工作動態(tài)和音視頻資料,并及時報送辦公室。要加強與新聞媒體、人大政協(xié)相關部門聯(lián)動,將建議提案辦理作為新聞宣傳的重要窗口。
附件:
1.市人大代表建議的答復格式
2.市政協(xié)提案的答復格式
3.常州市人大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征詢意見表
4.常州市政協(xié)提案辦理情況征詢意見表
常州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A/B/C)
(公開/不公開)
常州市 部(委、辦、局)文件
常 復〔2020〕第 號
關于對常州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
第 號的答復
代表:
您(你們)提出的關于 的建議收悉,現(xiàn)答復如下:
簽發(fā) 人:
經(jīng)辦 人:
聯(lián)系電話:
(單位印章)
年 月 日
抄 送:
(注:在右上角第一行標明辦理結果,即“A”、“B”或“C”;右上角第二行標注是否同意公開,即“公開”或“不公開”)
附件2
(A/B/C)
(公開/不公開)
常州市 部(委、辦、局)文件
常 復〔2020〕第 號
關于對市政協(xié)十四屆四次會議提案
第 號的答復
委員:
您(你們)提出的關于 的提案收悉,現(xiàn)答復如下:
簽發(fā) 人:
經(jīng)辦 人:
聯(lián)系電話:
(單位印章)
年 月 日
抄 送:
(注:在右上角第一行標明辦理結果,即“A”、“B”或“C”;右上角第二行標注是否同意公開,即“公開”或“不公開”)
附件3
常州市人大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征詢意見表
請
承
辦
單
位
填
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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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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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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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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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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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報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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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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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
結果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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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問題已經(jīng)解決或在本年度能夠解決的,以及所提問題已有明確規(guī)定或所提建議已被采納的(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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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問題3年內能夠基本解決,承辦單位已制定解決措施或已列入改進計劃的。(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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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問題因條件限制或其他原因,3年內難以解決的,以及所提問題需要向上級反映或留作參考的。(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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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征求意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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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走訪( ) 2、座談( ) 3、視察( ) 4、電話( )
5、書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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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代
表
填
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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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對承辦單位辦理建議情況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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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滿意( ) 2、基本滿意( ) 3、不滿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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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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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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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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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請代表在收到正式答復后填寫,填寫后可由承辦單位收回,也可在一月內寄至常州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 (地址:龍城大道1280號2號樓A座414室,郵編:213022),或掃描后發(fā)送至czrdrdw@163.com,或傳真至0519-8568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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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常州市政協(xié)提案辦理情況征詢意見表
提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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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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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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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辦理提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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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談( )電話溝通( )調研( )
召開座談會( ) 文來文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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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復是否針對提案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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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 )基本針對( )未針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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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提案辦理態(tài)度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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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較好( )一般( )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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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提案辦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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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理解( )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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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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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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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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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委員對答復的評價,請在上面相應空格內打“√”。填好后請郵寄或傳真至市政協(xié)提案委秘書處,聯(lián)系人:張志成,電話:85680380(兼?zhèn)髡妫刂罚撼V菔旋埑谴蟮?280號行政中心3號樓A座4樓,郵編:21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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