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建設、施工、監(jiān)理、招標代理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建設工程招標評標辦法的科學性、合理性,更好地規(guī)范招投標行為、秩序,決定對《關于調整完善全市建設工程評標辦法的通知》(試行第二版)(常建〔2015〕182號文件)進行調整完善,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ABC合成評標基準價方法
1.評標基準價=(A*50%+B*30%+C*20%-暫估價)*K
暫估價及包含內容需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
2.B值的抽取方式:B=在規(guī)定范圍內的本次投標除C值外的任意一個有效投標價,在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
若有效投標報價在A值的100%-97%(含)范圍內,則該類報價不納入B值抽取范圍;若在A值的97%-94%(含)、94%-91%(含)范圍內,則在兩個區(qū)間內各抽取一個投標報價,與在A值的91%以下至規(guī)定范圍內的其他有效投標價合并后作為B值抽取范圍。若未能抽取到B值,則本次招標失敗。
二、投標報價合理性分析辦法的扣分分值不封頂。
三、市政、綠化工程類招標采用ABC合成評標基準價方法的,如上傳投標文件的投標人超過30家,即改成次低價為評標基準價。
四、下浮系數(shù)K值范圍調整為95%、96%、97%、98%、99%,招標人根據(jù)工程具體情況選4個連續(xù)數(shù)值,在招標文件的評分辦法中明確。
五、“三合一”評標方法中企業(yè)信用分取值范圍調整為:
土建施工總承包的招標控制價(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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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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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裝飾、幕墻類等專業(yè)
工程的招標控制價(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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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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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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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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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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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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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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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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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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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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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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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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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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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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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招標控制價含暫估價②其他專業(yè)的信用分取值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六、綜合評估法的補充規(guī)定
1.土建施工總承包≥1.5億元的可采用綜合評估法,必須采用暗標且遠程異地評標,技術標評委全部遠程異地抽取。
2.技術(施工組織設計)分值為10分,不直接計入評標的綜合得分,按照下表折算后計入。
技術分析算值表
評標的技術得分范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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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后計入綜合得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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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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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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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含)~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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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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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含)~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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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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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含)~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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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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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含)~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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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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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含)~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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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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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含)~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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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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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1.各投標單位的技術得分值確定后,再抽取相關的各類系數(shù)計算投標報價分和信用分。
2.工程項目監(jiān)理業(yè)務招標控制價30萬元以下的,應采用合理價隨機確定中標人法。
3.工程技術復雜或者具有特殊專業(yè)技術要求的工程項目,招標人可以結合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和具體要求,增設且僅能增設“企業(yè)承擔過類似及以上工程”招標條件。
八、各轄區(qū)建設行政主管、招投標監(jiān)管等部門應統(tǒng)一執(zhí)行本通知規(guī)定,溧陽市、金壇區(qū)可參照執(zhí)行。
九、其他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十、本通知自發(fā)文之日起施行。
常州市城鄉(xiāng)建設局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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