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有關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政策和法規(guī),擬訂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的具體辦法和措施,并組織實施;監(jiān)督檢查全市住房公積金政策和法規(guī)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違法違規(guī)行為。
(二)編制、執(zhí)行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編制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
(三)負責記載全市住房公積金的賬戶信息、繳存、提取和使用等情況。
(四)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審核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五)指導、管理和監(jiān)督全市住房公積金受托銀行等協(xié)作單位開展的住房公積金相關業(yè)務工作。
(六)開展住房公積金政策宣傳。建立全市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制度并定期向社會公布。
(七)按規(guī)定審核、辦理繳存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的申請。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人:吳海泳
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519—85588712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辦公地址:常州市錦繡路2號2-1號樓7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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