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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稱:常州市財政局轉發(fā)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購買服務改革重點工作的通知
索 引 號:01410963x/2022-00069
法定主動公開分類:其他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文件編號:常財購〔2022〕13號 發(fā)布機構:市財政局
生成日期:2022-08-04 公開日期:2022-08-09 廢止日期:有效
內容概述:政府購買服務改革重點工作有關內容
常州市財政局轉發(fā)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購買服務改革重點工作的通知
常財購〔2022〕13號
各轄市、區(qū)財政局,常州經開區(qū)財政局,市委各部委辦局,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政府購買服務要求,強化政府購買服務政策執(zhí)行,規(guī)范政府購買服務管理,加大重點領域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力度,提升政府購買績效,現將《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購買服務改革重點工作的通知》(蘇財購〔202253號)轉發(fā)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大重點領域重點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力度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政府購買服務的重要意義,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不斷提升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根據國家政策要求,自2022年起全市將重點推進政府購買城鄉(xiāng)社區(qū)、公共衛(wèi)生、基本養(yǎng)老、就業(yè)、教育、助殘、法律、文化體育、社會救助、交通運輸、應急等與民生密切相關公共服務領域改革力度,其中:市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應急管理局、體育局和殘疾人聯合會列入政府購買服務改革的重點部門。

二、規(guī)范政府購買服務的目錄管理

市級各主管預算單位在《江蘇省2023年省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附件2,以下簡稱《省級指導性目錄》)基礎上,根據省、市政策要求,結合本系統、本部門工作職責、年度重點任務、行業(yè)特點和預算安排情況,對相關三級目錄作進一步的細化和說明,報送市級財政部門,其中:涉及特殊性事項,可納入三級目錄的“其他類”。政府購買服務改革的重點部門可在市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實際,編制本部門、本系統政府購買服務目錄,經市級財政部門審核后聯合發(fā)文。市級財政部門負責編制和修訂年度市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各部門應嚴格對照目錄內的項目清單,規(guī)范開展政府購買服務。

三、完善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管理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政府購買服務財政承受能力評估,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要納入預算。對預算未安排的事項,不得開展購買服務;在落實各項民生政策中,對不符合有關管理要求和未履行相關規(guī)定程序的服務事項,不得納入政府購買服務;不得將已納入政府購買指導性目錄的事項作為財政撥款預算安排的依據。推動政府購買服務全過程績效管理,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高、金額較大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項目,應加強需求管理,在開展需求調查同時進行完整性、合規(guī)性、合理性審查;各轄市(區(qū))財政部門、常州經開區(qū)財政部門每年應安排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開展績效評價,項目數量不得少于2個。

四、規(guī)范政府購買服務管理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和相關《目錄》,規(guī)范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政府購買服務主體只能是國家機關,嚴禁將行政執(zhí)法事項及其他應當由政府直接履職的事項服務外包,嚴禁借政府購買服務名義變相舉債融資、違規(guī)簽訂用工合同和協議。各級國家機關不得擅自變更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實質,不得通過指標劃轉方式將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全部或部分委托所屬或其他企事單位代為采購;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在本單位職責范圍內提供公益性服務,相關經費直接由預算撥款安排,不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不得開展或承接上級或其他國家機關發(fā)布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必須由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承擔且不合適通過市場方式提供的服務,不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鼓勵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經費保障由預算撥款方式,轉為政府購買方式,其收入納入事業(yè)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稅后收入由事業(yè)單位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進行支配。

政府購買服務改革重點部門要統籌規(guī)劃,建立健全本部門、本系統政府購買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技術要求的標準化體系,鼓勵各地、各部門跨行政區(qū)域實施聯合帶量采購。

各級財政部門要發(fā)揮好監(jiān)督作用,定期組織檢查,督促主管預算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發(fā)現違法違規(guī)問題限期整改。

五、做好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報送

各轄市(區(qū))財政部門、常州經開區(qū)財政部門要加強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報送工作,按要求報送工作情況報告、信息統計表、績效評價項目、典型案例和年報數據,報送情況納入年度政府采購考核范圍。

請市級各主管預算單位(含政府購買服務改革重點部門),于2022820日前,根據《省級指導性目錄》向市級財政部門報送本部門涉及三級目錄相對應的服務項目和具體明細內容,如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報,將直接按全省統一的三級目錄執(zhí)行,不再新增或完善相關項目明細內容;各轄市(區(qū))財政部門、常州經開區(qū)財政部門和市級政府購買服務改革重點部門,于20221110日前,向市級財政部門報送本地區(qū)、本行業(yè)2022年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開展情況、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問題及相關建議。

聯系人:楊魯剛;聯系電話:85681829。

附件:1.《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購買服務改革重點工作的通知》(蘇財購〔2022〕53號).pdf(點擊下載)

         2.江蘇省2023年省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pdf(點擊下載)

常州市財政局

20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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