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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財政局關于參加全國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百題知識競賽的通知 常財購〔2018〕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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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轄市(區(qū))財政局,市級預算單位,各集中采購機構,各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政府采購評審專家: 為宣傳普及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省財政廳近日印發(fā)了《關于組織參加全國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百題知識競賽的通知》(蘇財購〔2018〕49號),要求各地組織開展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百題知識競賽活動,現(xiàn)就我市參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參賽對象:各轄市(區(qū))財政局全體人員,各市級預算單位政府采購相關人員,各政府采購集中采購機構、各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全體人員,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 2.參賽辦法。此次競賽于2018年8月8日啟動,11月16日結束。參賽人員通過登錄“江蘇政府采購網(wǎng)”或“常州市政府采購網(wǎng)”注冊答題,在注冊時須提供本人真實姓名、單位等相關信息。 3.參賽組織 各轄市(區(qū))財政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qū)域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各預算單位的參賽工作。市各主管局負責組織本級及下屬預算單位的參賽工作。各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負責組織本機構全體人員參賽。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及其他參賽對象自行參賽。 各地區(qū)、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競賽活動,做好參賽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diào),妥善安排時間節(jié)點,明確具體參賽人員,確保參賽到位;各地區(qū)、各部門要以此次競賽為契機,加強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宣傳學習和貫徹落實,提升對政府采購的認知水平和操作能力。 4.參賽信息報送 各轄市(區(qū))財政局負責本轄區(qū)政府采購集中采購機構及各預算單位參賽信息統(tǒng)計上報工作。 各主管局負責本級及下屬預算單位參賽信息統(tǒng)計上報工作。 各政府采購社會代理機構負責本機構參賽信息統(tǒng)計上報工作。 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及其他參賽對象自行上報參賽信息。 參賽信息務必于2018年11月20日前通過郵件方式報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參賽信息包括:參賽人員所在單位、姓名、得分。 聯(lián)系人:楊魯剛; 聯(lián)系電話:85681829; 電子郵箱:lgyoung@126.com。 附件:關于組織參加全國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百題知識競賽的通知(蘇財購〔2018〕49號).pdf(點擊下載)
常州市財政局 2018年8月20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